今年是昌宁县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,县委根据“第三个百日攻坚冲刺期”确定的目标任务,结合全县锁定的13个短板项目进行查缺补漏,派出13个督导组进行督导,县纪委同时又派出13个暗访组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“监督的再监督、检查的再检查”。
细化责任抓督查。县委政府确定了“月督查”工作制度。结合“三个百日攻坚期”明确了相关目标任务、数字指标、进度要求、牵头单位、配合单位和办理单位,定下诸多“硬杠杠”。通过对13个“补短板”项目的指标量化和责任细化,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实施主体和配合单位的职责分工,增强了各级责任意识。同时,注重加强对各项指标的月考评,将督查和考评结果进行月通报,倒逼责任落实。
深入一线。县纪委监委深入基层一线分类督查,掌握第一手真实情况。对政策补助类,及时深入基层,深入户内,查看相关补助是否按时限要求,按规定金额发放到位;对工程项目类,坚持定期深入实地,跟踪问效,促进落实。通过核实工程进度和比对数据指标,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,切实促进阶段性任务指标按时完成。
敢于碰硬。秉持敢于碰硬的精神,坚持原则,坚持讲真话,敢于触及矛盾,勇于面对困难问题,不怕得罪人,不断提高督查实效。建立了脱贫攻坚“月督查+月考评+月通报”工作机制,对连续2个月同一项目“差评”的乡镇和部门进行约谈问责,截至目前,已印发《督查通报》6期,开展提醒谈话92人次,约谈问责45人次。
加强联动。注重发挥“县委督查+政府督查+纪委督查”的整体联动合力。通过召开协调会、现场办公会等方式,对督查对象提要求、加压力、定时限,借助领导权威排除工作阻力,达到督查目的。注重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,依靠专业部门力量抓督查、抓促进,增强了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顺应民意。通过报刊、电视、网络、微信等新媒体,及时公开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,广泛听取社情民意,切实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,确保该县脱贫摘帽任务目标如期实现。(段蕾)